1、
尊敬的XXX:
我方非常遗憾的告知您,由于网络应用和互联网发展的兴起,我方无意中注册了xxx域名,后发现该域名字母段部分和贵公司品牌xxx以及官网xxxx完全一致,出于品牌保护和以免产生任何麻烦的考虑,我方希望就这个域名与你们达成转让意向,该域名全称为www.xxxx.xx。我方希望你方购买该域名报价不低于xxxx美元。
众所周知,域名也是知名品牌以及品牌延伸的一部分,其在全球互联网的运用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经过查询发现,国际和国内上有着大量有关域名争议的例子,请查看如下: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0612/01/t20061201_9637290.shtml
http://www.chinaz.com/news/2011/0809/203970.shtml
http://news.ename.cn/yuming_xinwen_2011_05_13_28547.html
http://www.weste.net/2007/8-3/09442968691.html
因此,我方不希望产生任何形式的有关该域名的仲裁、诉讼或其他任何形式争议,并强烈期望和建议双方以合理的价格达成该域名所有权的一次性完整交易,或在你方允许的基础上合理正当使用该域名。
另外,在接到本邮件的15天内,如你方没有任何形式的答复,则可视为你方同意我方自由使用该域名以及一切包含但不限于出售,出租,借用,拍卖等形式的相关使用。请你方慎重考虑,并及时尽快给予完整答复为盼。该邮件有效期为发出之日起半个月,请慎重考虑,期盼回音,非常感谢!
特别说明一下,这种邮件的使用办法:
1、千万不要用域名注册信息内的注册邮箱发送邮件
2、邮件中声明邮件作废的时间限期,下次邮件中必须再次提示
3、邮件中切勿提到我方的真正真实名称全称
4、勿短时间内多次发送
5、例子的链接皆为知名品牌终端败诉的例子,旨在强调域名交易而非仲裁的重要性
6、如果域名可以做某种类型的停靠和链接,则更有说服力和震慑力,须知道品牌
终端也需要教育,有些东西你不说,他永远不知道
基本遵循以上几点,法律风险约等于0,成交几率将增大。
不过我们的宗旨在于如何尽快销售,而不是提倡大家无规则无重点无范围的大规模抢注品牌域名,有时候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必须要经过一定的筛选和评析标准,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箭无虚发。
相信只有品牌终端们开始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了,开始保护互联网资源了,这样域名才会被真正的重视起来,我们的域名产业才会更加旺盛。
2、
近期,我们通过国外的域名交易公司,回购XXXXX.com这一国际域名,虽然目前已有几位感兴趣的人试图收购该域名,但我们认为我认为作为XXXXX.com.cn所有者,您会有更加真正的兴趣获取XXXXX.com。所以我们发信函征求您的意见,如有冒犯,请见谅!!
我们愿意以最低的价格转让此域名!
联系方法:XXXXX
3、
您好:
近期,我们通过国外的域名交易公司,回购XXXX。com这一国际域名,虽然目前已有几位感兴趣的人试图收购该域名,但我们认为贵公司是我们xx(地名)一家知名企业并且珍视品牌价值,更应该优先取得XXXX。com这一国际域名,所以我们发信函征求你们的意见,如有冒犯,请见谅!!
为方便贵公司铸造更完善的品牌战略,我们愿意以最低的价格转让此域名!
联系方法:
Email:
电话:
联系人:
诚挚greeting!
4、
xx负责人:
您好!xxx。com价格是8800元。
xxx。com原是AAA所有,因他们疏忽忘记续费才被我们在国外拍卖机构花美金回购回来的,我查看了你们的网站,该域名也比较适合你们使用,所以8800元的价格我认为已经比较合理了。如果该域名被老外所得,价格起码在5000美元以上(合现在人民币约39000元)
如果您认为价格可以接受,请和我联系,电话:139
因多家机构已和我们联系,我们遵循先买先得的交易原则,好域名只为有眼光的使用者预留,如果被别人先买走后您就很难再有拥有它的机会了,机会就是你我有缘吧!
5、
尊敬的负责人:
您好!
贵公司的域名由于到期,已于最近被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删除。为了保护贵公司的网络品牌不至于落入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手里,我处已经对贵公司的该域名进行了保护性注册。
域名是企业在网络上的形象,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企业最重要的宣传方法和沟通方法之一。一个原来就在使用的域名,如果一下子丢失,会给您的客户或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带来心理上的阴影,企业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而且,如果是使用过这个域名做企业邮局,那么,有可能您的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们发过来的邮件都将被新的域名所有人所收取,那么,您的商业机密也将不会再是秘密!如果您曾经为此域名做过广告,那么您种的花可能被别人摘走!如果您曾在名片、宣传资料上印上过这个域名,那么损失的不仅是合同,还有客户对你的信任,同时也有损于贵公司的企业形象!
我们恭候着您联系我们,早日找回您原来一直使用的域名!
6、老外域名推销抢米信的示例:
Submitted by unkown on 2005, July 4, 11:29 PM
Hi Liu,
I am writing to inform you ****.com will be expiring on 3rd *** 2005
There is a good chance that there will be several interested parties attempting to capture this domain when it expires, these will vary from parties with a genuine interest to domain name speculators otherwise known as cyber squatters who often put large price tags on such domains.
We are domain acquisition specialists and I felt that as the owner of ****.net, you would have a much more genuine interest in acquiring **** .com.
If you would like us to try and acquire this domain on your behalf then please let me know at least 24 hours prior to 3rd July 2005 by email or phone (UK +44) (0) 207 471 1803
Kind Regards
Gary